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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01: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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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 2023年 4月 29 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28)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在湖南省湘潭市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临-02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湘电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晶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参会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怡文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年报信息能全面、线年度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和2023年财务的预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临-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熊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公告。因工作调整,熊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熊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熊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熊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熊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熊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按相关程序尽快选聘新的财务总监。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怡文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中披露的公告。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线:00-12:00,下午14:00-17:30。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临-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周健君先生、敖琢先生、陈鸿鹏先生、舒源先生、张越雷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本关联交易还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全部3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20,392.20万元,共涉及11家关联单位,其中:

  注:以上交易额均是根据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执行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22,322.15万元,共涉及7家关联单位,其中:

  注:1、以上交易额均是根据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后执行的,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披露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情况。

  6、营业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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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营业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及零部件的进口、开发、制造、销售、服务、维修保养,风电场的建设、经营、风电系统服务及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进出口;机电制品和橡胶制品的进出口;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电气机械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全资子公司之合营公司,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之合营公司

  6、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器材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范围:重型电传动车辆、防爆蓄电池工矿电机车、架线式工矿电机车、特种装备车辆、城市管廊装备、护坡装备、立体车库、建筑工程装备、环保工程装备的设计、研究、开发、制造、安装调试、租赁及相关通用设备、备品配件销售及为矿山工程承包服务;上述本企业产品及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范围: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电站及水电站的运行、维护;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试验;电机、电气产品的修理、改造、安装;非标电机的制造销售;电机、电气备品备件的销售;水、电、气管网等动力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制作、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通用设备的制造销售,安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光伏发电和风能发电建设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电排站一体化运行、维护、技改;新能源电厂、水厂、电排站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机械设备和电力设备的销售、维修;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检修、更换;叶片检修、技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3层2301-2308号

  6、营业范围:国内外风电场、太阳能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投资(限以本公司自有资产)、开发、运营;国内风电场、太阳能、其他可再生能源以及余热、余气发电项目的工程建设施工及运营管理总承包;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产权投资;可再生能源设备及零部件、节能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子电器设备、交通运输装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叶片的制造、销售;机电设备的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招标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范围:水泵、环保设备、通用机械、机电产品及其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6、营业范围: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机电类、管理类、计算机类、服务类等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科研开发,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相关职业技能鉴定。

  6、营业范围: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无障碍提升设备、风塔升降机等机电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及出口业务;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其它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实体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代客理财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务信用业务);企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其他房屋建筑;场地准备活动;建筑装饰材料、食品、五金产品、日用品、农副产品、花卉、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市场管理服务;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互联网销售;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范围:变压器、电气设备的制造、销售(属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以其专项审批为准);机械加工;政策允许经营的金属材料销售。

  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其他房屋建筑、餐饮服务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轨道交通车辆牵引控制系统、电气成套设备、变压器、互感器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同时,在资金方面,相关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双赢或多赢的效果。公司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不依赖于任何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采购货物、购买动力、机械设备、销售产品和原材料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独立法人之间在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采购、招标采购及公允价值的原则来确定,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其决策依据是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临-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江南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基本信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等。

  (6)截至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7)业务信息:2022年度业务收入7.40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5亿元。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55家,收费总额0.63亿元,主要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上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为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符合相关规定。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建林,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昊,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改制及上市审计、企业并购重组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力,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签署了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1 年加入上会,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上会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拟续聘上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上会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临-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发行价格为17.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南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877,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314,362.71元,该账户已于2023年1月注销;

  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8,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500,870,931.25元;

  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9,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394,216.67元,该账户已于2023年1月注销;

  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6868,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281,429,537.04元;

  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146,121.89元,该账户已于2023年1月注销;

  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130,724,343.23元。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12月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0.00元;

  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0.00元。

  车载特种发射装备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96,00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92,686.52万元、本年度投入金额245,909,263.1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45,909,263.1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研制和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9,147.32万元、本年度投入金额64,120,193.26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64,120,193.26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公司募集资金86,188.24万元用于收购湘电动力29.98%股权,本年使用募集资金861,882,412.00元收购湘电动力29.98%股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公司募集资金89,811.7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98,117,592.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98,117,592.0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0,029,456.3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66,037.70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置换事项于2023年4月11日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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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05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湘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湘电股份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0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2年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湘电股份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湘电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湘电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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